“兩會”日漸臨近,本報聯系的全國人大代表、全國政協委員正在緊鑼密鼓地準備議案和提案。記者近日采訪發現,代表和委員們其實也在輿論熱點中尋找“靈感”。比如,全國政協委員、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了解到福建省出臺獨生子女可“帶薪”護理老年父母的相關規定近來引發熱議,他表示,這樣的好辦法有必要寫成提案,通過“兩會”向各地推廣。(本報全國兩會報道組)
讀者心聲 女兒為照顧我辭職
實際上,關于家庭照護的難題,也備受本報讀者關注。
因為中風,我從2004年起就只能坐輪椅。最開始,老伴剛退休,都是他在照顧我。為了讓我曬太陽,他經常從3樓把輪椅搬下去,再背我下樓。近幾年,老伴因為高血壓和冠心病,也經常要去醫院,連自己都顧不上,照顧我的擔子就落在唯一的女兒身上。
為了方便照顧我,女兒在附近超市找了份工作,到現在都沒嫁人,她時常感慨時間不夠用。我們也想過請個保姆,可現在照顧我這樣的,沒有三四千元一個月誰愿意干???再說,以我們的收入也負擔不起。有段時間,我狀態不太好,女兒干脆辭了工作專門在家照顧我,真是有苦難言。(湖南長沙 李美順 75歲)
我腿腳不便,老伴去世后,我搬到兒子家。兒子、兒媳工作都忙,白天我一個人在家,中午吃兒媳早上做好的飯菜,晚上等他們回來。兒媳很孝順,晚上回家不僅要做家務,還要輔導小孩作業,即便再忙,她都要堅持幫我按摩,給我捶背。兒子并不想送我去養老院,說沒有家里舒服,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辛苦。
近幾年來,政府都在鼓勵居家養老,但真正能解決家庭護理需求的辦法還不是很多,尤其是不少失能、半失能老人,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入住養老院,就更需要居家照護的支持。如果能出臺政策允許照顧失能、半失能老人的子女每年休一定的護理假,或者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,我舉雙手贊成。(陜西西安 張輝 67歲)
地方推進 多地已出臺探索舉措
早在2014年,南京市就推出“家屬照料型”居家養老模式,子女愿意在家照護規定的“五類老人”,政府將以購買服務的形式每月補助300元(照顧半失能老人)或400元(照顧失能老人)。當然,提出申請的子女需在養老服務機構培訓合格才能“上崗”。
南京市的這一思路,使得多地從中得到“啟發”。北京、大連等地在政府有關“規劃”中提出,將探索子女“帶薪”護理父母模式。去年,河南省在新版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,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,生病住院治療期間,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,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。前不久,新修訂的《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》亦寫入了類似條款。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一項對8919人進行的調查顯示,56.9%的受訪者表示愿意“帶薪”護理老人。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認為,在我國專業護工供需不匹配的背景下,鼓勵家庭照護確有必要。
網友熱議 關鍵在于能否執行到位
得知全國政協委員孫潔將把“帶薪”護理形成提案遞交兩會,本報“兩會直通車”微信群立刻炸開了鍋。
在我的印象中,需要子女在家照護的“老病號”和失能老人,往往經濟條件有限,讓照顧老人的子女享有護理假或者經濟補助,雖然不能解決全部問題,但確實顯得人性化。(河南鄭州 微信網友 “王屋山人”)
我之前就是做社區工作的,在養老這個問題上,我認為政府有兜底的責任,既然可以向社會機構購買養老服務,那么向子女“采購”照護服務也未嘗不可。(北京 微信網友“孫阿婆”)
我認為護理假不應該由獨生子女“獨享”,非獨生子女也要放這個假,是否休護理假、享受經濟補償,應該以父母年齡、身體條件等來衡量。(山東德州 微信網友“叢林”)
連正常帶薪年假都難,更別說再多個10天、20天帶薪護理假,誰來保障執行到位呢?(廣東珠海 微信網友“虹”)
對話委員 補貼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
受訪者:全國政協委員、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
記者:從以前關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,到今年關注子女“帶薪”護理老人,您的出發點是什么?
孫潔:呼吁實施長期護理保險,是通過社會保障領域的機制改革來應對老齡化,實際上,在歐洲有些國家,子女護理失能父母是按照就業來對待的,甚至用護理保險費用支出照護人員的相應補貼,但我們國家離這樣的實踐還有點遠。讓子女“帶薪”護理老人,則更多地是滿足老人家庭照護的情感需求,同時體現政府的擔當。
記者:具體來說,“帶薪”護理該如何設計?
孫潔:對于60歲以上父母病重住院的,我認為可根據醫院證明,安排子女的護理假天數,期間計基本工資。對于愿意在家專職照顧失能或半失能老年父母的,財政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一定補貼,照顧重度失能者還應提高。對于大家擔心的執行難問題,一方面需要勞動監察部門加強對企業的監管,另一方面政府也要采取減免稅收等針對性的措施,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等,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動。